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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建立与转入

社会保险建立与转入

        根据劳动法规及社会保险条例,员工一经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个人须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享受相关待遇。请您按照表中类别提供资料,我公司尽快为您办理投缴手续。

说明:1、在您接到入职通知5日内,您须向我公司提供以上资料并保证真实有效,逾期将影响您的利益保障。

2、在当月入职时须确保原单位已在社保机构做减员转出手续;

3、如领取失业金需到原社保机构办理终止失业金领取手续。

4、上述材料应在开始缴费月前一月20日前提交(如错过将顺延一月缴费),如未能按时提交手册或不符合增员的系统状态而不能正常投缴社保,将在满足增员条件时再与投缴/补缴社保,因补缴产生的利息、保值金等费用由本人支付,并且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而影响相关保险待遇享受的发生由本人承担。

5、您在入职后属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或没有社会保险卡的,请在缴纳保险一个月后到您户籍或居住地所属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办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须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关于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请登录网站www.tj.lss.gov.cn查询。

3、您入职前有异地参保记录且属天津市户籍的,请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根据现行政策办理转入及并户手续。